,沉默不语地走了两日。脚下的黄土路扬起阵阵尘土,两旁的树木枝叶稀疏,在风中瑟瑟发抖。
慕容婉始终跟在刘景卿身后,一只小手紧紧拽着刘景卿的衣角。她就这么默默地跟着,一路上也未曾言语。偶尔有跟不上的时候,慕容婉就会将刘景卿的衣角往下拉一拉。
“你……你莫不是个哑巴?”刘景卿停下脚步,皱了皱眉头,“你的鞋子都走烂了,怎么也不说一声?”
慕容婉还穿着生辰宴上江眠为她做的一双粉红色的蜀锦鞋子。此时由于走的路太多,鞋子不知何时裂开了口子,露出里面鹅黄色的内衬和一双脏兮兮的脚丫。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慕容婉听刘景卿这般说自己,不自觉地将脚往后缩了缩,扭捏着依靠在一旁的柱子。
“过来,我抱着你吧。”刘景卿蹲了下来,张开双臂,“我抱着你走,前面是宛城,我们到那里雇辆车回去。”
慕容婉抿了抿嘴,依旧往柱子后面躲了躲。
“机会就这一次,要不我抱你走,要不你自己走,要不你就留在这荒郊野岭喂狼。我是不会等你的。”刘景卿看着眼前的女孩,心疼之余又增添了几分头疼。天边的晚霞如血一般红,给这空旷的道路增添了几分悲壮的色彩。
他向来照顾的女孩子都是那般香香软软、笑语嫣然的美人儿,何曾照顾过这样的?
然而,这孩子终究是因着自己才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造孽啊!”刘景卿暗自骂了一声,一个箭步上前抱起了慕容婉,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依旧是那火红的夕阳,依旧是那红透半边天的晚霞。刘景卿带着慕容婉踩着城门关闭的声音走进了宛城。
宛城,说是一座城,倒不如说是一个镇子。附近的城池皆一片繁荣,仿佛唯独将它遗忘。城中的街道狭窄而冷清,偶尔有几声犬吠传来。
宛城里仅有一家客栈。
宛城里仅有一家能租车马的车马行。
刘景卿带着慕容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