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奥地利的维也纳到普法尔茨的海德堡,再到美因茨主教区的教区采邑,这段不到不到一千公里的道路在后世仅仅是客机两个小时的航程。
但对需要靠驮马和双脚走完整段道路的人而言,这是一段毫不亚于《圣经·使徒行传》中圣徒走出加利利的漫长征途,摩西引领犹太人逃出埃及所踏过的路途也就不过如此。
这个世界比世人想象中要小,穷极一生来涉足全世界似乎并不是什么不可能实现的野望。
罗贝尔虽然被白袍人授予了不少超凡的权柄,譬如掌心油画,但这份神力又没有那么“神”,可以通过某种道理解释。他猜测,或许常年有只鸽子(白袍人)或者苍蝇之类的在天空盘旋,协助观测。因为同样是肉眼观察的画面,经常性观察不到一动不动的目标。如果敌人埋伏时真能做到大气不喘一口,油画也没法把这种人“画”进手掌。
解释了“天眼”的大概原理,剩下需要解释的就是如何把画面从天空上的眼眸“传送”到他的手里。他几度旁敲侧击地从白袍人嘴巴里打探情报,但原理被保守得相当森严,一个字也没有露给他。
或许是被他不厌其烦的呼唤搞得不堪其扰,白袍人给他作出一个文盲也能听懂的解释:“想象有一万只肉眼看不见的虫子藏在手心里,做出特定动作的时候,它们就会自己跑起来组成图案。”
他说完这段话之后,罗贝尔蹲在河边洗了一整个上午的手。
当盖里乌斯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双手浮肿加上小腿抽筋地在水里奋力挣扎,几乎就要去见耶稣。被救上来之后,任老盖百般询问也绝口不谈——腿蹲麻了掉进河里这种鬼理由实在太tm丢人了。
他指天大骂白袍人不讲武德,说好保证他的人身安全却不知跑到哪个地方吹西北风。于是天边便响起了鸟类“嘎嘎”的笑声,久久不绝。
“畜生!给我滚下来!看我不弄死你!”
罗贝尔脱下鞋子,对着天空奋力一掷,破口大骂。
他的高冷画风越来越维持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