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显赫,否则路西菲尔也不会选她作血肉傀儡了。”
“名声……”莫名其妙听到这样一个词,他的脑子被一个个大大的问号填满。
“因为是设定啊。”白袍人幽幽道,“塔尔塔洛斯(Τ?ρταρο?),遥远的地狱边界,以冥河与地狱门为界,同人间相分割。三头犬刻耳柏洛斯镇守地狱门,除了赫拉克勒斯那样的名震天下的半神英雄,鲜有人得以回返。”
“希腊神话,我最喜欢的故事集。”罗贝尔点点头,“我们当年上课的时候,同班女同学最爱嗑冥神珀尔塞福涅和赫拉克勒斯的CP了。”
“Wa,这二者之间有任何关联吗?”
“泊尔塞福涅是女性,赫拉克勒斯是男性,足够构成嗑的基础咯。”他戏谑地调笑道,“其实就算不是异性,也不是不行,比如伊阿宋和赫拉克勒斯,我们那儿的学生一般叫他们‘金羊毛组合’,据说伊阿宋会用弓箭的羽尾把金羊毛塞进赫拉克勒斯的……”
“哇哇哇,别再讲了,停止。”灰背隼双翅交叉,露出拟人般的抵触态度。
“总之,哪怕条件再荒唐再苛刻,就算明知1+1=2这个事实,也必须列出复杂的函数方程运行计算,这就是程序的正义。”
他的语气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以及一丝不易察觉的同情,“所以我才说,祂只是个手握高级权限的低级智能,论智力不会比十岁稚童高太多,否则你也不可能轻松就把他的两员大将收入麾下了。”
他说的两员大将,自然是指盖里乌斯和法罗。一个被复活成老人,操控起来能力不足;一个只顾顺从自己心意,完全不受控制,只因“看罗贝尔顺眼”这样简单的理由便叛变了主人。
昨夜来袭的第三名敌人,按白袍人的说法,是晨星之子承载极限内的最后一个对手。摆明有碾压他们所有人的武力,却忽然放下了屠刀,这不大符合一个不死不休的敌人的做法,最可能的解释是:敌人生前的自我意志抵抗了战心。
“我还是不明白,我们都是基督徒,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