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旁观者,也是比较了解史密斯的人,唐娜一直以为史密斯是一个比较严肃,不解风情的人,也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开玩笑。
可是,史密斯是什么时候学会吐槽了?还会说冷笑话?
“那就奇怪了,史密斯……”叶飞故作不解的问,“我刚才打中了这个家伙,他的身上也能看到弹头,但我为什么看不到他流血呢?”
叶飞站起身,挠了挠头,像是搞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虽不明白叶飞在玩什么把戏,但看他一只脚踩在秃顶老大的手上,还用力的来回碾着,另外还用枪指着秃顶老大的脑袋,再结合叶飞说打中秃顶老大之后,没看到对方流血,史密斯就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儿了。
秃顶老大必定是在装死,刚才叶飞的一枪是打在了秃顶老大身上,而对方身上穿了防弹衣,所以对方才不会流血。
那为什么叶飞不直接了当的解决秃顶老大,反而明明看穿了一切,却还是装作什么都不明白的样子,只能解释为是叶飞个人的恶趣味。
这在史密斯看来,很正常!
做他们这一行做久了的人,脑子多多少少都会出现点问题,虽不至于像精神病那么严重,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癖好,就像他自己喜欢吃胡萝卜一样。
这么做是为了避免自己成为**的杀手,在杀戮中越陷越深。
毕竟人不是天生的杀人狂,要杀掉自己的同类,总要克服一系列的心理障碍。
而个人的喜好,这玩意儿就相当于是一个锚点,是用来稳固个人的精神的,以防止自己成为只知杀戮,却没有理智的人形野兽。
所以史密斯才对叶飞的个人喜好见怪不怪,更表示自己还见过更奇怪的,跟他们比起来,叶飞还不算什么,还不够变态。
“总觉得你在想什么不礼貌的事!”叶飞看到史密斯的脸色变来变去,最后恍然大悟的样子,猜到对方的这个样子可能跟自己有关,说不定就是在编排自己的坏话,这么想着,他也就这么问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