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秦楚金辽(2 / 4)

秦国的赵凌极好歹也算是大秦皇族,应该说,是大秦仅剩不多的皇族之一了。当年李焕仙打入咸阳,为了不让赵氏遗老有可乘之机,基本上把先帝赵峰义的直系血亲屠了个干干净净。

就连旁系三代内沾亲带故的也没少杀,直杀得赵氏一族那棵枝繁叶茂的大树,直接有若秋季干涸一般,只剩下一些血脉稀薄的偏远皇族。

只见这赵凌极正襟危坐,在听到徐章清口说朱雀屠南剑之时,便扭过头,意味深长的望向李焕仙。可见,那杀神之剑成为奖品,这赵凌极早就知晓了。甚至有可能,那剑就是赵凌极带来的。

唉!赵玉漱到底要做什么?连自己最爱的宝剑都能放出去?

赵凌极身旁两个身位左右,也坐着一名皇室贵族。这哥们,李焕仙见过。而且可以说,俩人之间,有些仇怨。那人,正是金国二王子,金世奇!

自打在咸阳被风雷门吓破胆后,这小子便风风火火的跑回了金国。在赵玉漱沂州起事时,还他妈玩了一手趁火打劫,试图里应外合打入沂州,俘虏赵玉漱。

可惜,被赵鹤年顶住了。而且在李焕仙给赫兰长琴写了一篇《大漠赋》后,金世奇还没来得及部署,便被辽国太子赫兰长弓一通猛揍,十几万大军被赫兰长弓三万兵马杀得丢盔卸甲。

接连的失利,让金世奇在其父皇面前丢尽了颜面。金国皇帝直接卸掉金世奇的一切兵权,让其成了一名富贵王爷。但金世奇这种人,是不可能闲得住的。这不,听说楚国要举办文武一宗会,便第一时间赶来了。

而坐在金世奇靠右一点位置的人,李焕仙不认得。不过看那人的装扮与其随从的装束,必是突厥辽国的权贵子弟。那是一个胡人特质十分明显的小青年,鹰钩鼻,深眼窝,双眼隐藏着一股暴虐之气。

而这人身旁的护卫,却是双眼平淡,络腮胡浓密非常,但皮肤呈古铜色,身材高大消瘦,沉默不语。

李焕仙怎么看这护卫,怎么觉得有些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当年在北海时,李焕仙没少与辽国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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