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起码世人会知道,李焕仙是个贪恋女色的纨绔子弟,而非好龙阳之人。
“秦姑娘,你也别挖苦我。我这人贪名好色,早就与你解释过了,只是你不信而已。不过,料想如今,你应该相信我喜欢女人了吧?”
没错,做了这么多事,说了那么多话,李焕仙的目的除了收买人心外,就是要出名!他要告诉世人,他李焕仙贪名好色,只爱女子,不喜男风!
秦若水小口的抿了一下碗中汤水,一脸淡然的说道:“我对你的私事没有兴趣,只是……你还欠我昨日登门的诊金。”
“诊……诊金?”
李焕仙略有疑惑,但转念便想通了,想必是燕儿带秦若水来给自己号脉,自己没给钱。随即李焕仙说道:“哦,行。得亏你是今天找我要钱,要是明天,我怕是要做老赖了。多少钱?”
“二钱……还有,你得把这碗馄饨的钱结了。”
“啪!”
李焕仙掏出二钱银子拍在桌上,看着秦若水笑着说道:“寻医问诊,付钱是应该的。但这馄饨我又没吃,凭什么付钱?”
秦若水没有理会李焕仙,而是自顾自的从药箱中拿一药瓶,从瓶中倒空出一丸丹药,放在李焕仙手边说道:“就凭你满身酒气,若不想明日头痛,就要服下这粒醒酒丸。”
话已说完,秦若水提起药箱,便起身离开。李焕仙无奈的摇了摇头,拿起手边的药丸在鼻镜处嗅了嗅,确认没危险后送入口中,摆手唤来馄饨摊的老板,付了钱。
用手在钱袋中摸了摸,好家伙,之前还在绮丽春风一散千金的李公子,此时手中只剩十二个铜板。唉!但愿许敬忠那边能省一点吧。
解决了一段小插曲,李焕仙便离开馄饨摊,虽说这身体羸弱,前些日子腿上还中了箭。但李焕仙已经习惯前世的走路方式,那便是眼观八方,脚尖膛地,迅疾无声。就像夜间觅食的夜猫一般,安静非常。
遥想当年,为练成这狗日的猫步,年仅八岁的赤龙,差点被自己那‘父亲’把双脚斩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