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厚实的军大衣保护,锋刃几乎是毫无阻碍地切过了这头暴君的脖子。失去头颅的躯体往前奔行了几步,重重扑倒在地。
“还好没进二阶段......不然这两刀就是砍蚯蚓了。”
锋刃的主人自然是沃森,这已经是他返回浣熊市以来,搜寻的第三波幸存者了。他寻找自己前女友,啊不,米歇拉的方式简单粗暴。
哪里枪声激烈去哪里瞅一眼。
在发现了丧尸也能作为补充能量的原料以后,沃森已经数次冲进尸群里开无双了。当然,他自己溶“人”的时候,都会故意让尸群一拥而上。
男上加男,汉流夹背,然后左戳右刺,千疮百孔。
反正杀完一群丧尸以后浑身是血,谁也看不出来他究竟做了什么。
按理来说远远的瞅一眼幸存者人群,确定没有自己要找的狼群小队以后,沃森就应该去找下一个目标了。可惜现在是冬天,许多人为了避免被咬到,把身子包裹得看不出是男是女。
而且自打看过布鲁茜大小姐那一身不带蝙蝠耳朵的秘密行动作战服以后,沃森自己也把不准狼群小队究竟会不会穿着和原剧情中一模一样的装扮了。
只能解决掉这群丧尸,再进去仔细观察一下幸存者了。
看到自己杀得这么猛,想来那帮人也不敢轻举妄动吧?
这样子想着,沃森已经砍倒一片丧尸了。两把刃长达1米的武士刀随着身体疯狂旋转着,粗糙不堪的柏油路面,硬是被他跑出了一幅花样滑冰的模样。
双脚离地几十公分,身体以一种完全不符合物理规则的形式,凭空向侧前方腾挪了几米远。这里的丧尸还在傻愣愣地举着手,朝沃森原先所在的位置前进。
刀光闪过,身首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