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第一次股东大会(2 / 4)

米,不卖往年的陈米。

赵修然的父亲赵大海提出可以叫做积香米楼,更有识别性。

实际上,抛除术成分,给除商店以外的店铺取名时,的确是应该融合产品的特点与产品本身的字眼。

但是……积香米楼?这名字,怎么看怎么土!

结合秦淮河畔的诗情画意的主题这么一看,这……他就不像那么回事。

而且不止如此,原本金凤楼三个大字匾额放在大门的上方,如果把三个字换成四个字,那肯定就会变得有些违和,要不就长了,要不就窄了,它也不适配啊!

最终,积香楼的名字确定下来,钟年亲手写了一副匾额挂在原本金凤楼三个字的位置。

第二步,拿钱,签协议,这名词是钟年提出来的,类似于契约,只不过钟年为了区别以前的契约,“创造”了这么一个名词。

协议的内容也很难简单,就是张通、南奇正、钟年、赵大海加一个郭瞻基,五方出资,凑齐两千作为启动资金。

其中一千八百贯用于补足县衙的亏缺,其余二百贯用作米店改造与经营,那就和这次的会议无关了,这次的会议最主要的内容就是一个控股占比的问题。

钟年借此提出了百分数的概念。

但是分数其实对于明代人来说并不难理解,因为原本的商税是十税一,农税是十税一到二十税一,这都涉及到分数。

简单换算了一下众人便都听明白了,朱瞻基也不例外。

对于朱瞻基参会,钟年给出的解释是,他是代表的他爷爷。

钟年等人都是生意人,最基本的算账都还是明白的,就比如张通和南奇正各拿出两百贯,那么就是各占百分之十。

赵大海作为实际经营人,自然是拿的最多,出资一千贯,占百分之五十。

钟年和范文宇一共代表县衙入股两百贯,以范文宇为控股人,占百分之十。

郭瞻基则是出资四百贯,这个后面等他爷爷来了再和他要,暂时由钟年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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