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她展现母爱的时候,既然小贱人用钱来衡量她爱不爱她,那她就让她知道,她很“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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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慕雨气呼呼地回了知青点,结果看到饭桌上的残羹冷炙时,差点一个倒仰把自己送走。
她做了两个人的午饭,结果她的丈夫,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只给她留了一碗稀稀拉拉的玉米糊糊。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她到底嫁了个什么玩意儿啊!
结婚时没给她买身衣服就算了,现在还要抢她的口粮吗?
可是目前来看,陆子健是最像他的男人。
她得不到真品,只能找个最好的赝品。
就因为这个信念,孙慕雨没有骂醒炕上睡得跟猪一样的男人。
她想到程锦瑟去王家吃席,而她只能在这里喝玉米糊糊,心底的恨意掩不住地往上涌。
凭什么!
她一定要让程锦瑟身败名裂。
即使有个当大队长的干爹又怎么样,人蠢就是有个当总统的爹也白搭。
就着对程锦瑟的恨意,孙慕雨吃了点饼干充饥,又喝了玉米糊糊填填缝,肚子才没有那么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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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家的认亲宴开始了!
程锦瑟被王春花领着喊了一圈儿人,脸都笑僵了。
她在程家生活了十八年,李兰那边的人都没怎么见过。
李兰好像有意避开她与她娘家那边的人相见。
程凯那边的人倒是见过了,但是十多年来见过的次数十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锦瑟,累了吧?”王春花一脸的慈爱,“家里的亲戚有点多,记不住没关系,有我呢! ”
“确实挺多的,不过也热闹!”程锦瑟实话实说。
王春花笑了,这孩子就是实诚,一点也不和你来虚的。
“咱们吃饭去!”王春花拉着程锦瑟入席。
院子里摆了三桌,这还是亲近的亲戚,远一些的亲戚王家没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