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慈溪白骨案”。
5月26日。
宁波市检察院以徐丹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该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6月7日。
宁波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整整持续了5个小时。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
1996年12月18日晚上12时许。
徐丹的男友胡建明在得知徐丹将与他人结婚的消息后,赶至徐丹住所,在二楼卧室内,两人发生争执。
后来,徐丹将安眠药放入玻璃杯中,用开水溶解后让胡建明喝下。
并趁药性发作之际,用电话线勒胡的颈部致其死亡,随后将其尸体藏匿于卧室床下。
数日后,徐丹准备了斩肉斧等工具,在卧室内将胡的尸体分解。
将尸骨装入编织袋与斩肉斧等物一起藏匿于住所的阁楼处,直至案发。
法庭上,胡建明家人聘请的律师宣读了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要求被告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赡养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141万余元。
随即公诉人要求徐丹陈述10年前那天晚上的事发经过。徐丹说,当天晚上12点左右,胡建明满嘴酒气地找上门,当时她十分害怕。
后胡建明上楼到她房间里,见到桌上有她的结婚登记介绍信就抢了去,并与她发生争执。
胡建明说刚才跟朋友们在一起时,朋友们都说他女朋友要跟别人结婚了,他受不了这刺激,不想活了。
说着,胡建明拿出了自己带来的安眠药。
徐丹接着陈述道:“胡建明让我用开水泡安眠药,我当时因为被他打过,脑子糊涂,他让我怎样就怎样了。
他一把拿过去我泡好的安眠药就喝了。
见他倒在床上睡着了,我什么也没做,一直坐到天亮。
次日早上快到上班时间,我发现他已经没气了,就把他拖下床,塞到床底下。”
对于分尸行为,徐丹完全承认。
她说因为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