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同事了解情况。
还有一组则在现场周边开展调查摸排。
等这几组民警工作有了一点眉目时,离天亮已没有多少时间了。
犯罪分子在新县城居民家中将人杀死,立即成为全县群众关注和议论的话题。
县公安局对此案的侦破自然是高度重视。
当天即成立了由局长邓海平任组长,副局长雷海洋、刑警大队长段容志为副组长的“3·10”专案组。
参战人员占了刑警大队一半多的民警。
而且,从案发后,专案组民警几乎就马不停蹄地忙碌着,每晚研究案子都要到深夜。
民警们的忙碌也颇有成效,与死者相关的情况源源不断地传到了专案组。
有群众反映,史光瑜遇害的前一天。
即2004年3月9日。
曾向其邻居说过第二天有人要给她送包裹来。
民警们通过查询其家中座机电话的通话记录,发现有人持同一张电话卡。
从3月3日至3月9日在县城多个公用电话与史联系过。
其间还4次打电话到该县多家银行,咨询能否通过柜员机或电话转账等问题。
案发后,该卡即停止了使用。
专案民警通过对现场的勘查、访问和尸检,以及从银行调取的嫌疑人查询电话录音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后。
认为“3·10”案应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经过精心策划的入室杀人案件。
而从现场未见明显翻动,其手袋内1000元现金又未被拿走。
死者胸腹部被嫌疑人刺中7刀等情况看,都很像作案人与死者有某种瓜葛或矛盾。
其作案目的与仇杀或情杀极为相似。
而且,作为县外贸公司会计的史光瑜,掌握着单位大量的移民搬迁资金。
民警们因而认为,史光瑜的被害也有可能有经济原因。
专案民警综合多方面的情况后认为,作案人是以杀人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