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出来混,靠什么打动人心?
靓坤差点没有拿稳这张菠菜票:
“大佬,是不是太多了?”
罗轩耸耸肩:
“我做事就是这个风格。”
“我吃肉,你们喝汤。”
“不会饿着小弟!”
靓坤也不矜持,连忙道谢:
“多谢老大。”
他激动的不能自已!
吹水达在旁边羡慕的眼睛通红,然而他又是格外的激动。
跟的大佬攀上了高枝,还怕没有自己的好日子过么?
罗轩火对靓坤说道:
“按理说,我现在不应该收你,当初我可是说过的,要你做了洪兴的龙头我才收你。”
“我要做的事情很大。”
“一个洪兴的堂主,不配做我小弟。”
他说的这番话可谓是狂妄,然而不管是靓坤也好,吹水达也罢,半点没有觉得被冒犯。
社团的堂主听起来威风,然而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不过是打肿脸撑胖子的说法。
真威风的话,开片的时候见到防暴队不要躲啊!
别说防暴队了,人家一句“差人来了”,开片的双方就会作鸟兽散。
社团威风也只能在底层人威风。
上流社会的人谁特么的会在乎一个社团?
人家有事情多直接找差人的。
靓坤和吹水达非但不觉得罗轩的话冒犯了他们,还觉得说到了自己的心里去。
他们攀上了高枝!
也许以后就不用混江湖了。
罗轩毫不客气道:
“你们要做我的小弟,就要有匹配自己的身份。”
“尽快提升自己在江湖的影响力。”
“我可不想合用的小弟没两年就去卖了咸鸭蛋。”
江湖的大佬看着是威风,顶层的大佬连差人也得让三分面子——这其实很符合社会的发展规律,不管是什么行业,只要做到了顶部总会有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