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迈着踉跄的步伐门边。
看着院子里两个穿着灰扑扑棉袄的妇女,争吵得面红耳赤的场景。
只觉得自己脑瓜子嗡嗡的。
他就想不明白了。
自己只不过是参与了一场上面组织对野猪的围猎行动。
怎么就倒了血霉碰巧遇上走驼子。
被一巴掌狠狠的拍到了70年代。
这遭遇,要是说出去。
怕是人家都得感叹一句,真他娘的神奇!
接受了原身的记忆快半天了,李煜都还没能回过神来。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和他一样也叫李煜。
是下沟屯里面土生土长的小青年,今年十八。
由于李煜的爷爷是个猎户,屯里有名的炮手。
上到大熊罴,下到沙半鸡,几乎没有他搞不定的猎物。
因此在整个下沟屯,李家的生活条件都能算得上是最顶尖的那一批。
他老爹李卫国是个老实巴交的庄家汉子。
于是老爷子接班人的任务就落到了李煜的头上。
这家伙也是个打猎的好手,几年的时间就将老爷子的手艺学了个七七八八。
自然而然。
李煜就成了周边几个屯子里不少姑娘的最佳择偶人选。
眼见李煜年纪也差不多了。
他老娘李蓉也在众多人选当中给他挑了个最漂亮的姑娘定了亲。
眼看着日子该越过越好。
谁成想天不遂人愿。
上次李煜和老爷子进山掏地仓。
钻出来的不是熊瞎子,而是一头大熊罴(pi)。
老爷子第一枪擦着头皮打飞了那家伙的耳朵。
那棕熊被激怒,疯狂的朝着老爷子冲去。
李煜慌了,匆忙开了一枪。
给那大家伙打了一个踉跄,没命中要害。
老爷子换号子弹准备开第二枪的时候。
那把陪着他好些年的老家伙却哑了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