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那座关乎他们生存的小雨桦,他们可不敢有丝毫马虎。
说他们是胆小鬼也行,反正这两年的温饱生活,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最为重要的是……
“他真是这么说的?”仁德会的大佬,布莱兹先生·克拉克先生,那个通常维持秩序的拉丁壮汉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他一把揪住前来报信的黑小子。
“对!他确实说了,这森林是他创造的!”
“还说了啥?”黑小子激动得不行,首领之前可是一直强调这件事,此刻……
“都说了别叫我首领!”布莱兹先生·克拉克拿起拐杖,起身给了黑小子一记脑瓜崩。
“我只是个组织者,如果那年轻人说的是真的,那他就是我们的头儿!”
年约四十的布莱兹先生,从未想过人生还能有转机。
年轻时,他在战场上失去了一条腿,不得不结束佣兵生涯,落魄地回到这片他曾努力逃离的土地。
但佣兵这行,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混饭吃的,所以他赚了不少钱,花钱也大手大脚。
最终结果是,他保住了命,但积蓄却花光了,只能靠着这副残疾的身体,去做些自己以前看不起的脏活来谋生。
这让布莱兹一度消沉,甚至自暴自弃,打算干一票大的——比如去抢银行这种没技术含量的活。
行,按照你的要求,下面是改写后的内容:
搞定的话,他下半辈子就稳了;没搞定,那就去牢里蹭饭吧。
这货呢,可以说是成功了,也可以说是没成功。说他成功吧,他凭着雇佣兵的狠劲,真的把目标银行给抢了,还顺利逃脱了。但说他没成功吧,他刚摆脱警察的追捕,觉得安全了,结果被人给打晕了。对方下手特狠,估计还用了什么邪门歪道,他这一晕就是好几天。
当他醒来时,他饿得眼睛发绿,简直想把自己的胳膊都啃了。布莱兹一看,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森林里。虽然这地方看起来像是室内的,但绝对不是简单的植物园。这里有透明天顶、模拟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