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这个草台班子的过程中,他们讨论过建立王国乃至帝国的问题。
毕竟,这个时代绝大部分国家都还是君主制。
一个国家有君主才是正常的,没有君主的反而是不正常的。
美国之前,就算是共和国,也基本都是贵族寡头共和,类似罗马的元老院模式。
荷兰也是类似的形式,议长和议员们都是贵族且是世袭的。
美国的开国元勋中有些人,也因此就理所当然的觉得,美国也应该有个国王或者皇帝,同时再整一套贵族体系出来。
他们最终建立了一个平民共和国,将国王和贵族排除在了体系之外。
不是因为他们有摒弃封建糟粕的崇高理想,也不是本来就立志于开创第一个平民共和国。
主要是创建联邦和总统的方案,更符合当时美国的实际情况。
不是说必须要这么做,而是这么做能减少麻烦。
直接参考现有的殖民地或者说州的机构,设立对应的联邦级别的机构就行了。
实现的方法是现成的,只需要取几个新的名字就行了。
为了尽可能省钱,联邦机构是尽可能简单的,比如陆军就不到八百个人。
相对而言,如果采用国王和贵族体系,那明显就麻烦多了。
因为他们原来完全没有,要从无到有的搭建。
他们首先就没有传统的王室家族。
在拿破仑之前,欧洲国家需要国王的话,通常是从外国请一个过来。
墨西哥独立后,就从欧洲借了一个国王过来。
但从外面找国王通常要选择同宗的。
墨西哥是天主教,选人方便。
但美国人是英国清教徒,天主教的贵族全都不能要了。
理论上最合适的人选是英国的王子。
但美国就是反抗英国成功才独立的,这时候再请个英国王子来当国王是闹哪样啊?
退而求其次的选择是神罗境内那些新教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