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顺、张辽和轲比能尾随吕布出城。
吕布这时展现出宽广的胸襟,清楚刘毅不愿屈居人下。
更不用说以刘毅的才华,绝不会满足于平庸之位,但对刘毅主动率人相助,吕布欣然接纳。
毕竟,多一名猛将如添翼。
面对蠢蠢欲动的鲜卑军队,吕布轻蔑一笑,方天画戟一挥:“兄弟们,你们是谁?”
“并州铁骑,大汉的精英!”众人齐声回应。
“兄弟们,前方何人?”
“鲜卑犬吠之辈!”他们不屑道。
“好!兄弟们,冲锋陷阵!”方天画戟划破长空,吕布首当其冲。
三千并州铁骑紧随其后,如同怒涛与礁石相撞,激起的却是血红的浪花。
刘毅目睹这一幕,面色略显苍白,尽管昨日他亲手斩敌无数,也能在鲜卑军中游刃有余。
但如此规模的骑兵正面冲突,对他而言也是首次,其惨烈程度深深震撼了他,个人的力量在此刻显得渺小无力。
“大哥,我们赶快杀过去吧!”张辽热血沸腾。
刘毅仰望远方鲜卑军中飘扬的旗帜,询问高顺:“那鲜卑的标志是什么?”
“大哥,那是鲜卑统帅的标识。大哥想直捣黄龙?”高顺眼神闪亮,内心暗暗佩服大哥的胆识,确是乱世中的豪杰。
“呵,原来是大首领的老巢,对付小角色没意思,拿下首领才有大收益,虽然有点冒险。”
刘毅低语,声音细不可闻。
经过简短考量,他决心采取擒贼擒王之策,举起狼牙棒:
“兄弟们,我们结拜后的首战,能否日后风生水起,全靠今日。”
“拿下那鲜卑首领,好处不言而喻!兄弟们,跟我冲锋!”
刘毅的话语在高顺、张辽听来,却有了另一番意味。
这是我们的结拜首战,若想在众人面前彰显威望,就必须展示真才实干,斩杀鲜卑统帅,名利双收指日可待。
二人情绪激昂,斗志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