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转身,诧异的打量着纹身男。
“你这样的,居然也是信徒?”
纹身男嘴角一咧,吐出一团烟雾,心想:你这样的会读圣经才更离谱。
他没有回话,而是继续吟诵:“……一时之间你的刑罚就要来到了……灯光在你们中间绝不能再闪耀。”
刘希看着口诵圣经疯狂杀戮的纹身男,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他今天的目的不仅仅是要把金并手下的高层一勺烩,还要把地狱厨房变成自己的后花园,所有不顺从他的帮派分子,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金并回来以后,大概只能去芝加哥或者波士顿做他的“犯罪皇帝”了吧。
他皱着眉头想了想,问纹身男:“你叫什么来着。”
“……瓦列里,瓦列里西……”
“好了好了不用说了。”刘希摆了摆手:“你觉得……格雷福斯这个名字怎么样?”
此时的纹身男穿了一件深色的风衣,里边是一个骚气的红色内衬,叼着雪茄,大佬味道十足。
不过最引人瞩目的,还是他手里那把夸张的散弹枪。
其实说成是散弹炮大概也没什么问题。
他“轰”的一枪,把一个金并的死忠打成了碎肉,强大的后坐力让他整个人都是一颤。
他一边上子弹,一边说道:
“我觉得棒极了。”
确实,如他所说,瓦列里从来没这么爽过。
之前在金并手下,他负责的便是军火买卖,本人也一直热衷于大威力枪械的收藏。
在火药的爆鸣声中将敌人轰杀成渣,可以说是他矢志不渝的爱好。
就冲这把枪,新老大人跟的就不亏。
更何况他还感觉到,这把奇异的散弹枪引动着他身体里的什么东西,似乎就要破茧而出了。
他说道:“我以后就叫格雷福斯,法外狂徒!”
刘希满意的大笑。
这一天他筹谋已久,这里的黑帮被他蛊惑了一些,拉拢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