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著作权法》是为了鼓励创作为目的。
而只有人才能理解鼓励机制,而AI是无法理解的。
所以我们不认为它是一部作品!
随即胡明皓直接反驳了汪雨彤的答辩。
“首先两个回应!”
“第一个回应,AIGC创作的作品所基于的两部小说是人写的,代码是人给的,AIGC的软件是人创造的。”
“那它为什么不是人借助的工具所产生的文学作品呢?”
反方四人表情一愣,汪雨彤表情多了几分紧张。
“第二个回应,你们提到了立法目的,那我们就来聊一聊立法目的吧。”
“著作权的立法目的是鼓励创作,如果我们认为你们这种杂糅的方式不构成侵权!”
“那么将来,就会有越来越少的作者,愿意去做原创的创作!”
“他们就会基于某个特定时点的数据库一直让AI学习!”
“那么我们人类的原创作品的数量,就会永远停止在历史的某一个角落中!”
“这显然是与著作权立法目的是背道而驰的!”
汪雨彤顶住压力,继续反驳道。
“我先回应一下你最后说的这个点。”
“这好像不在我们这次的讨论范围内,因为这方面可能存在一个立法空白,是需要国家和政府来予以规制。”
“而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是否要鼓励创作这个问题!”
胡明皓闻言微微一笑。
汪雨彤用一个更大的格局观化解了自己的辩答。
即在不作答的情况下,破解了对于她自己不利的局势,又不失气势不落下风。
“其次我认为AI生成作品的过程,是存在一个创作的行为,而创作行为是产生作品的一个必经之路。”
“因为《华国著作权法》在新一次修订的时候,特地规定了作品必须可表现!”
“在创作及形成表达的过程中,创造物一般有三个过程。”
“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