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队长见娄云山和白玲都比较爽快,便直接说道:“两个房间,加上两个耳房一共是三百五十八块钱。”
娄云山把钱递给了刘队长,刘队长随后给娄云山地契,同时签了房屋购买合同。
就这样房子属于娄云山和白玲的了。
那刘队长刚才还不知道娄云山和白玲的名字,直到签合同的时候,才知晓了二位的名字。
他大吃一惊,那娄云山不是娄半城的儿子吗?
这么有钱的人家,怎么会想着住进大杂院里面去呢?
实在是匪夷所思。
而且白玲的身份,那刘队长也有听说过,好像就是他们白区长的女儿。
这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真是奇怪。
当然刘队长也没有多问什么。
随后把钥匙给了娄云山和白玲。
娄云山为了感谢刘队长的帮忙,递给了他一包香烟。
刘队长见没有其他外人,便欣然地收下了。
同时给娄云山找了一个工作人员,领着他们去了九十五号大院。
没多久。
娄云山白玲他们来到了九十五号大院。
这个时候,闫埠贵的媳妇杨瑞华,刚好拿着一个盆出来泼水。
杨瑞华也就是三大妈,这个时候地方政府还没有成立。
街道办也没有成立,院里面还没有管事大爷,所以,现在杨瑞华还不是三大妈。
杨瑞华看着一位军爷领着两个陌生人来到了大院里面。
感觉到十分奇怪,便询问道:“赵大哥,咋有空来我们大院啊?”
这个军人姓赵,叫赵大兵,平常就负责管南锣鼓巷这一块的事务。
所以,跟这里的人都相对比较熟悉。
赵大兵说道:“嗨,这两位同志买了这里的房子,我带他们过来瞧瞧。”
杨瑞华好奇道:“买的是后院的那房子吗?”
赵大兵点点头:“嗯,他们一下子把那两间大房子还有耳房都买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