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也没有那么多的机会遇到那么多的异性。
更重要的是社会人远比学校人现实得多,已经完全失去了恋爱的原本初心,失去了恋爱的那种原汁原味。
社会上的谈情说爱,感觉基本上都是人造的,虚拟的,表演的,策划的,设计的,已经见怪不怪。
不到结婚领证以后,你永远也不知道,到底谁是影帝,谁是影后。
即使结了婚领了证,依然有不少人还是在背后各玩各的快乐,各找各的刺激。
好好享受青春的骚动,好好体验恋爱的冲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各位学生党,过了这个村,就不一定还有那个店。
孤狼之西伯利亚狼:恋爱中,两个人约会产生的费用(吃喝玩乐,交通、开房等等)这些都是正常的消耗,无论谁花的钱都不应该在分手后追讨。
一方为了追求另一方,自己主动,心甘情愿送给对方的礼物,只要不是十分贵重(房,车,贵重首饰,手表等等)的都不应该追讨。
但有一种是必须要追回来的,那就是索要的财物。比如,要的彩礼等。
可梦久:都是学生,约也就两个人,哪来那么多事,也花不了多少钱,礼物还给男生就是。
最重要的是这不是相亲,还有约会在里面,男生要花钱吃饭逛街,女生也要花钱打扮自己,所以他没看见的吗?素颜女他还会约吗?
还有,如果不是男生约,她根本没必要出去吃那顿饭,如今要女方给那部分饭钱,我是不能理解的,任何事情都该事先声明才能有效。
要是都在事后这么做,那男生请个好点的地方,那部分花销,对女生来说太大,是不是还得女方负债去给呢?
毕竟都是学生,要是给的话,贵重物品还了就是,饭钱什么的小部分就行了,AA不公平,毕竟男方主张就男方负责。
这和法庭上的举证是一个法理,谁主张,谁负责。
最重要的是,追别人是自己的事,付出多少需要量力而行,而不是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