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蜜显然是不信的,一般来说,书法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家境殷实的人才会喜欢。
想要练成书法,没有个十年八年的时间,是绝对做不到的。
林天不是说自己是孤儿吗?
要不是林天自信满满,杨蜜还真不想让他大半夜的写书法。
“老婆,放心吧。”林天胸有成竹。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有神级书法的,写完了给老丈人看,不裱起来岂不是太可惜了。
杨蜜劝说无果,只好作罢,安心的磨墨。
一切准备就绪。
林天拿起毛笔,奋笔疾书。
在触发了神级书法技巧之后,他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儒雅的气息,如果穿上古装的话,绝对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翩翩公子。
杨蜜站在一旁,认真的看着林天写字,只觉得赏心悦目,仿佛林天不是在写字,而是在表演,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
过了十五分钟,林天放下了手中的笔,满意的点了点头:“嗯,好了。”
听了林天的话,杨蜜好奇的走到林天身旁,看着那一行还未干的诗句。
“长云青海雪山,孤城望玉门关。”“百战黄沙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好棒!”
杨蜜看完之后,忍不住赞叹道。
这首诗里的豪情,正是他那军人出身的父亲所向往的,不打败来犯的敌人,誓不归家。
百年前,有强敌入侵华国。杨家。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华国抵御外敌,华国开始了
改革,才有了今天的繁荣。
杨家的男丁,世世代代都要参军。
杨蜜虽然没有参军,可是从小到大,她都是娇生惯养的,虽然她从小就是娇生惯养的,可骨子里还是有几分豪气的。
“百战黄沙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杨蜜又重复了一遍。
看得出来,她对这首诗很是喜欢,仔细看了看,发现林天的字写的很是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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