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红酒绿的酒吧里,声音喧闹。
老板江枫却站在柜台后面,眼神迷茫。
“我穿越了?!”
江枫大脑宕机许久后,才逐渐意识到这个事实。
“现在的我,是一家酒吧的老板?”
江枫呢喃着,但旋即摇摇头。
“我虽然是老板,大股东却不是我,是我的青梅竹马,迪丽热芭。”
念及于此,江枫脑海里浮现和青梅竹马的故事。
他从小和迪丽热芭一起长大,是无话不说的好友。
而且两人上的都是同一所大学,只不过热芭学的表演,他学的唱歌。
毕业之后,
热芭加入了佳兴,受到了顶流巨星杨蜜的培养,事业蒸蒸日上。
成为了如今的当红小花旦,人气炙手可热。
而江枫就没那么幸运了,毕业之后没能找到好的经纪公司,再加上没有什么才华,所以变成了一个宅男。
最后在热芭的资助下开了这家酒吧。
说是资助,其实钱全是热芭掏的,但热芭还是给了江枫一半的股份,然后就当了甩手掌柜,把酒吧完全丢给江枫来经营。
“有个巨星当青梅竹马可真好啊。”
“哪怕自己混的不咋滴,被捞一把也能吃香喝辣了。”
只不过……
因为原主并不善于经营,所以酒吧的状况每况愈下,资金马上要用完,眼看着就要倒闭了。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和热芭分账的时候了。”
“到时候让热芭看到赔光了的账单,那妮子还不得把我大卸八块啊?”
靠女人吃饭就算了……
如果业务能力还被人质疑,那属实有点丢人了。
对此。
江枫可忍不了。
毕竟要把这个酒吧盘活,必须盘活!
“你爱我。”
“我爱你。”
“我们永永远远在一起。”
就在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