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thefuck!这是什么东西!”
韦德和变回人类的齐羽找了一棵不起眼的树躲在后面,看着被警察包围的小山一样的怪物,韦德脑海中闪过一大堆阿美莉卡变态科学家对鱼进行“摧残”,导致这种“混血”怪物诞生的具体画面。
“这家伙我猜的没错的话,应该叫做憎恶,是伽马射线加上超级士兵血清的产物,是一个叫做埃米尔·布朗斯基的家伙变成的。”
齐羽看着远处的憎恶对韦德小声介绍起关于他的信息。
“埃米尔·布朗斯基?这个名字我好像有点印象,我认识的那个叫埃米尔的家伙是个鹅国人,在不列颠军队待过,后面加入了米国的特种部队。”
韦德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性格乖张,典型毛子长相的男人。
“你是怎么认识的?”
齐羽有些诧异,死侍居然会认识憎恶。
“我不确定他是不是你说的那个埃米尔,但我和埃米尔所在的那个小队一起执行过任务,那家伙拳脚功夫很厉害,但比我还差点,他挑战过我,被我打倒过。”
韦德抬了抬眼睛,看了看天空回忆道。
埃米尔的体术很厉害,敢凭借凡人之躯挑衅绿巨人并躲开他的几次攻击,但比起能够刀劈子弹的韦德,还是略逊一筹。
在二人谈话间,警察已经和憎恶谈判完,憎恶迅速冲向前,将用警车围成的障碍撞出一个口子,被他撞到的警车直接飞出十几米远。
看着已经冲出包围的憎恶,躲在警车的警察一边往后退拉开与憎恶这个怪物的距离,同时拿起手枪不断扣动扳机,用出米国警察的绝技,快速清空弹夹,一颗颗火光打在憎恶的脸上。
子弹打在憎恶的脸上,被其厚实的角质挡住,只是让憎恶感觉到疼痛,并没有对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憎恶如同一只被老鼠惹怒的狮子,吼出一声咆哮,直接抄起旁边的警车当做武器,像扔保龄球一样将警车朝着最多警察的方向扔去。
来不及躲闪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