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齐羽一大早去百货商店花了50刀买了一个背包,花了两刀吃了个早餐之后,便回到酒店,把衣服,现金全部放进背包里,离开了酒店。
昨天晚上,齐羽躺在床上想了一晚上关于未来的规划,自己一米四的个子,出去找工作肯定没人要。
百分之99合法的餐馆不会雇佣童工,百分之1的黑心老板,就算肯雇佣齐羽,给的工钱少,见齐羽现在没有合法的身份肯定会以此威胁他,让他免费打工。
于是,齐羽便决定离开纽约,前往同样临近纽约的另外一座海边城市,人杰地灵的哥谭市。
齐羽昨天晚上通过手机上的地图看到了哥谭市,并且在网上得知了蝙蝠侠的存在。
跟齐羽记忆中一模一样,哥谭是一座罪恶之城,犯罪率全米国第一,同时也充满了机遇。
齐羽打算去那里惩恶扬善,打击罪恶,劫富济贫……
哥谭市相比较纽约市,罪犯除了智商高了点,武力值比纽约市差远了。
齐羽是一个做事想到什么就会立马去做的人,在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买了几瓶生命之源还有一些面包后,齐羽按照手机的导航,徒步走出纽约,朝着哥谭前进。
齐羽花了三个多小时才走出纽约城,此时,他戴着一块用路边捡的纸板做成的帽子在太阳底下走着,看着身后一辆辆车驶过后,齐羽看了看前方,又转头看了看身后。
“应该没有人了吧。”
齐羽心里想道,然后便把目光放在自己的Omnitrix上,在转动表盘后,看到表盘上出现“快闪之星”的图案后,便用右手轻轻拍下。
在一阵绿光闪耀过后,齐羽顺利变身成为背着背包的快闪之星。
“这帽子也没有用了,开始朝着哥谭全速前进。”
齐羽把头上影响他速度发挥的帽子丢到一边,然后身体化作一道残影,消失在了原地。
齐羽的速度在不断奔跑加速下,速度来到了300英里每小时,约等于482公里每小时,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