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特看到陆轩的目光被吸引,不禁哈哈大笑:“陆,我真是看不透你!明明追了高小姐这么多年,却不声不响的回家结婚,难道你真的放弃这朵上海滩的玫瑰了?”
说罢,奥古斯特邪恶的大手便探入身旁女郎的衣裙,惹得女郎娇笑连连。
陆轩也摇了摇头,回忆起前身与这位高小姐的初遇。
那是四年前,九一八事件之后,陆轩经过太原时,无意中看到了这个高小姐在为清河乡一带旱灾进行的义演筹集善款。
顿时惊为天人的陆轩,当即捐了一万大洋,之后陆轩又跟着“高小姐”一路从山西走到山东,只要她一上台,陆轩就会带头捐款。
就在陆轩准备追随“高小姐”继续南下的时候,被他家老爷子拉回去结婚,之后便有了逃婚的一幕。
通过前身的记忆,陆轩得出结论,在这个“高小姐”眼中,前身不过是个有点钱的舔狗罢了,根本就没把陆轩放在心上,对于陆轩的舔狗行为,也从来都是不假辞色。
……
“玫瑰玫瑰,我~爱~你!”
一曲完毕,乐队演奏起爵士乐,高小姐则捏着玫瑰走下舞台。
一名身穿白色西服,梳着中分发型的青年男子走上前,摘下礼帽冲高小姐说道:“高小姐,在下可否有幸与你共舞一曲?”
高小姐温然一笑,犹如阳光刺入青年心怀,旋即一脸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白公子,我今天身体不太舒服,改天吧。”
白公子微笑道:“那就不打扰高小姐休息了。”
看到高小姐走过舞池,直奔他们这桌,陆轩眉头一皱。
虽说这高小姐容貌倾城、身材妖娆,但陆轩知道自己跟对方完全不是一个段位,虽说前身坠入爱河无法自拔,但他却不会受到影响,毕竟真要说身材唐有容可不弱于这个高小姐,更何况还有一个声娇体柔的墨玉,总的来说各有千秋。
从一旁的服务生餐盘里端起一杯红酒,高小姐站在陆轩的桌前,看着陆轩笑吟吟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