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那几个早出晚归找工作的室友,我可真是秦始皇摸电门—赢麻了。
我赶忙用手机登入邮箱,里面果然有一封刚刚发来的未读邮件。
我迫不及待地点开,附件里有个链接,我打开后赫然就是一份电子版的劳动合同。合同一共有七页那么多,我没怎么见过劳动合同,所以刚打开文档,我便饶有兴致的看了下去。
甲方:爱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王海波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为甲方下达写作主题,乙方按时按要求完成并上传文章,工作地点自由。
劳动报酬:甲方每月1号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捌仟元整。请在下方填写完整您本人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哈哈,写写文章就有八千块的收入,关键还不用去朝九晚五的去上班,这真是太爽了。
合同看到这里还算是正常,不过接下来的内容却印证了那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
惩罚机制:上传文章必须为本人原创,所写文章必须要达到甲方要求的目标绩效标准,否则甲方会对乙方实施体罚,甲方会根据所写文章的好坏来决定体罚的内容。
体罚?这算什么?写得不好大不了扣我工资不就行了,还要体罚,莫不是做做俯卧撑跑跑步?就在我疑惑的时候,下面的内容让我觉得这个‘体罚’应该不会这么简单。
注意事项:
一、不要泄露任何有关本公司的信息。
二、不要试图调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人员。
三、不要告知任何人你受雇于本公司,记住是任何人。
四、切勿弄虚作假,禁止私刷打赏。
五、看到此处时,本公司视同你已默认签订此合同,合同即时生效。
六、不要试图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