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的军官纷纷起来跟苏策敬酒,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的命都是苏策给的。
“哎,只可惜楚勇楚将军他们看不到鞑子这些牲口被杀得这一幕了……”
突然,人群里有人哀叹一声。
接着,众人纷纷看向桌子旁那些空落落、本该有人座的位置。
“要不是高桧那个狗贼临阵脱逃,楚将军也不至于背腹受敌!”
“是呀,三万多弟兄,就这么……哎!”
“狗娘养的,就是,要是让我逮住这狗贼,定要他好看!”
众人纷纷咒骂起来,在他们心中,高桧甚至比鞑子都可恨。
鞑子是异族,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所以不管他们做出什么兽行,都不意外。
但高桧这样的贼人才是最可恨。
他们身为汉人,身居高位,平日里锦衣玉食,耀武扬威。
可到了关键时候却背叛族人,临阵脱逃,食君之禄,却不忠君之事。
人人都恨不得把高桧碎尸万段。
“我已经命人把鞑子们的头颅砍下,堆在阵亡弟兄的墓前了,他们为国为民,也可以瞑目啦!”韩天霸道:“来,让我们敬死去的弟兄们一杯!”
所有人举起酒杯,刚要碰杯。
突然营帐外传来一声大笑。
“哈哈哈,韩大帅宴请众将领,为何独独少了本参军!?”
“难道这次大败鞑子,没有我的功劳!?”
众人大诧,纷纷朝着声音望去。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临阵脱逃的凉州参军高桧。
…………
原来这高桧在见到鞑子渡过白沙河,出现在大部队后方的一瞬间,就顿时吓破了胆。
甚至都没派传令兵通知楚勇一声,就带着几百亲卫,慌忙朝着金城方向逃窜。
主帅临阵逃脱,手底下的将士哪还有心应战?
本来固若金汤的防线顿时土崩瓦解。
这也导致楚勇的三万前锋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