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
林国栋注意到,在李四平的照片下面,也有对他案件的简单描述。
平时他是不怎么看报纸的,就是因为关心昨天的公审大会,所以才会看今天的报纸。
在这个年代信息非常的闭塞,人们都通过报纸,广播来获取当天的新闻。
能买的起收音机的人家,也都非常少。
最为畅销的还是报纸,因为报纸每天都会刊登大量的实时新闻,价格也非常的便宜。
买一份报纸只需要两三分钱,最多不超过分钱。
在看完报纸之后,林国栋准备合上放在一边继续工作。
发现报纸的角落上刊登的一条征稿启事,报纸征收优秀的故事小说,报告文学等。
从字到万字都可以投稿,入选后,将给投稿者,每千字将给~元的稿费。
刊登在新增加的版面上,投稿地址是燕京日报的编辑部。
林国栋在看到报纸上的征稿启事,突然之间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方法。
在前一世,在做刑警的时候,曾经因为破案受过伤,在医院里面休养足足有半年时间。
在那段时间里边,他闲着没事看刑侦小说。
发现写的乱七糟,于是便决定,自己写一本。
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在网文站上写了一本,五十万字刑侦小说,有上万人订阅,给他赚了足有十万的稿费。
后来因为伤好,继续工作,不得不断更。
在这个年代对于警员的要求非常的高,不许做生意,不然的话会被认定为是投机倒把。
而且在这个时期,也没有股市、房地产、互联网等市场,根本没有他赚钱的机会。
林国栋虽然当上治安科的科长,可是等级却很低,一个月只有多块钱工资。
他一直想着赚钱的方法,可是发现。因为警员的身份,有很多赚钱的事情不能不允许他做。
但是在报纸刊物上发表文章,拿稿费则是可以列为警员的合法收入,就算查起来也不会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