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圆场,道:“都将往事放下吧,当前,消灭公司才是首要目标,我等该同舟共济才是。”
是啊,同舟共济,可现在的世道又有几人讲究这套落后玩意儿?人人唯钱至上,淡薄情谊,我们这代人已经老了,已经快要看不见这个世界的脊梁了。我苦笑一声,耳畔边他们的说话声变得轻若游丝,于是便继续陷入对往事的无限追忆之中。
我究竟是Alex还是林锐?照目前看来,很难有个定论。但我十分确信,1998年6月12号正午,那时的我还是Khorisman。你问我以什么做判断?因为那时我能够看,而现如今,我只有一对平庸的眼睛。
这是一个约莫两坪大小的石窟凹道,也许是这一头的电路闸道,但败墙上瞧不见任何线路,也没有副仓那端的锈管,不知是派何而用的小空间,姑且就称它为屋子吧。
小屋铺着一地发黑的败草,有些蜡化有些被虫蚁啃食得只剩草茎,四下里却十分干燥,堆着厚薄不等的各种挂毯。而在这些床铺的斜对面,是个小小的狗巢,内里满是发黄打结的动物粘毛。也许,这就是蓬发小女孩和那只贵宾犬的家。
然而,即便是家,那也已经是极遥远的过去了,从毯子上厚积打卷的霉斑就能发觉这一点。我不是历史学家,只是个逃犯,因此对这等的场所,难以判断存在了多久。虽然小屋内堆着各种东西,显得十分杂乱,但我此番独自进屋的目的,是为了看清败墙上的划痕,并没打算要破坏格局,故而只是停在屋前,背着手去看它们。
这些破墙上,除了数之不尽的日期记录,还有大大小小篇幅不等的字与画。我左手边凹道入口一面墙上的图,可能是第一张小女孩的手绘作品。为什么我会这么想?因为画面内容还很阳光,如果是一个住在这等暗无天日地牢环境般的人,在度过无数日日夜夜,绝对没有心情会去刻出这样的图。
那应该是只猛兽,边上刻着个小人,另外还画了太阳和稀疏几棵树,底下刻着法鲁克斯和大狮子,在五月的动物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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