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家镇醉酒楼门前,一青年正躺在地上诶哟诶哟的叫疼。
“下手真狠,我爸打我时把皮带抽断都没这么狠。”
青年看着手肘上和脑袋上破的皮,丝丝鲜血从破损的伤口处流出,一边大骂一边惨兮兮的叫唤。
青年名叫李阳,今年岁,刚刚饥饿难耐跑到这家酒楼吃霸王餐,被酒楼里的伙计暴打了一顿。
上半身的白恤被灰尘和鲜血染得一片狼藉,下半身牛仔裤也满是黄土。李阳三个小时前还在街上发传单,烈日当空,他热得汗流浃背,热得眼前一黑就晕倒了,再睁眼时就到了眼前的镇子上。
一身奇装异服,街上的行人见面都是躲着他,根本不和他交流,饿得受不了跑去酒楼吃饭,想着没钱付账无非就是刷刷盘子,谁知被暴打一顿。
“该背时!”李阳心中气愤却无可奈何,说完“咳”的一口唾沫大力吐在酒楼门前。
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指指点点。
“刁民”。
李阳暗骂一声,狠狠瞪了一眼周围的人群,转身向人群外走去。
——
李阳在镇子一路顺着街道游荡,天色逐渐变暗,街上的行人也渐渐稀少。
正想着找个地方度过今晚,忽然看见前方有一只小队正朝自己方向走来,走来的有三人,都是穿着民国时期的警队常服,手拿打惊棍,头带草帽,吊儿郎当的走着,不时有大笑声传来。
李阳见状连忙转身加快脚步朝反方向走去,他算是怕了这里的人,没钱吃饭打人下死手,他来到这里什么都不清楚,要是这个鬼地方像古代一样实行宵禁,那他小命就危险了。
三人小队里面的队长王二看见前方有个人鬼鬼祟祟的,穿着的白色恤在夜里,旁边屋里的灯光散落在恤上就像明灯一样,想不惹人注意都难。
“站住!”
一声大喊传到李阳耳边,李阳想也不想瞬间发力朝前跑去。
王二三人见状,提着打惊棍就追。
两方一追一逃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