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大陆的潮头,美利坚的心脏。
1524年,效忠法国的意大利人乔瓦尼.达韦拉扎诺乘着太子妃号进入了纽约港区,宣布此地为法兰西所有,并将之命名为新昂古莱姆。
然而或许是当时的法国尚不能察觉北美大陆的富饶,他们并没有真正向纽约地区组织殖民。
各国的商旅南来北往,这里渐渐变成了北美大陆重要的自由贸易港之一。
1602 年,荷兰派遣亨利.哈德逊前往北美找寻财富。
哈德逊在1609年抵达纽约湾并沿着河流北上,又在隔年带着北美的土产和毛皮回到荷兰。
丰厚的回报让许多荷兰商人对这片拥有丰富资源的土地产生高度的兴趣,他们开始在纽约定居,还把她称作“新尼德兰”。
1624年,荷兰人在加弗纳斯岛建立皮草贸易点。
1625年,阿姆斯特在曼哈顿岛上开始兴建。
1626年,荷兰殖民总督彼得.米纽特用比白菜还低的价格从当地土著勒纳佩人手中买下了整座曼哈顿岛,并在阿姆斯特建立了贸易站。
不久以后,300名荷兰人正式在曼哈顿建立城镇,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
那是荷兰人最强大的时代,得天独厚的新阿姆斯特丹普一诞生就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以令人瞠目的速度繁荣起来。
如此直到1664年,英国舰队在英荷战争期间兵临城下,新尼德兰总督彼得.斯特伊维桑特自知无力抗争,主动投降,将新阿姆斯特丹拱手相让。
英王查理二世将这片地方交给他的弟弟管辖,约克亲王便将自己的领地从英国的约克郡迁到新阿姆斯特丹,并将地名改为“纽约”。
归入英国治下的纽约愈发地繁荣,很快成为全北美除费城以外的第二大城。
随后独立战争爆发,纽约独立。
为了争夺这片宝地的所有权,1776年8月,英美在长岛及布鲁克林进行了声势浩大的长岛会战,来自英国、美国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