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毓见两人反应有点大,凑到萧宵耳边问:“台上的乐队你们认识?”
萧宵点点头,周围很嘈杂,萧宵也凑近了些,大喊道:“认识,是我朋友!”
陈毓调笑道:“主唱小弟弟前途无量啊!”
说完,她撞了撞邓瑞文的肩膀,看他家音乐人看得全神贯注、目不转睛就知道了。
邓瑞文很少有这么沉浸的时候,因为说实话,这个年代,走心的歌越来越少了。
反正不管是走心的歌还是脑袋一拍、词藻随意拼凑的口水歌,只要有观众或粉丝买单,就能赚钱赚取流量。
所以越来越多的所谓“音乐人”却向观众呈现了不同程度上的没有营养的作品。
邓瑞文看得出来,这个主唱是有才气的,虽然曲子还有些不足,但词写的走心,观看他表演的时候也能轻松被带入,他有一股劲,一股少年人有的冲劲。
能把一场表演完整地完成,并且具有感染力,邓瑞文认为做到这个程度,这对于这样的非专业人士来说,已经做的很好地。
他还年轻,有无限可能。
邓瑞文当场就忍不住,音乐一停,就迫不及待地跟萧宵说:“萧宵,有机会的话把你这个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吧!”本来能在今晚看到皇冠乐队就已经很惊喜了,邓瑞文的邀约则叫萧宵更为惊喜了,忙不迭地点头答应了。
“看来小学弟要红了啊!”
火火火
后台,萧宵拉着颜辞等在那里,一下台就能看到果然,孔笛正和队友一起从这里下场。
萧宵冲上去,揪住孔笛的耳朵,没使多少力,但孔笛非常配合地弯腰嚷嚷着揪疼他了,完了还委屈地揉着耳朵:“你揪我干嘛,母老虎!”
“嘿,孔笛,来了怎么不告诉我?”萧宵叉腰,一副你不说清楚我誓不罢休的样子。
“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等会还要更大的惊喜!”
不大亮的后台,其他的几个队友正好整以暇地旁观自己队长被人揪耳朵,一身黑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