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宵潇洒地摆摆手,“不用麻烦,我两叫助理接我们回去就行。
“那可不行,这么晚了多麻烦,听我的,我还有事,先走了。”
等孔笛走后,颜辞重新带上墨镜,撞撞萧宵的肩膀,问:“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开酒吧的朋友。”
萧宵笑嘻嘻地说:“对呀,他还是搞乐队的,鼓手,不过搞得多少年都搞不起来,要不是他有钱,乐队早解散了,这不,没地方唱,自己开个酒吧唱,想怎么唱怎么唱。”
颜辞意外地点点头,这可不是一般的有钱,还有点任性,为了唱歌自己开个酒吧。
“咋啦?”
颜辞摇摇头,“就觉得他的长相好熟悉,我好想在哪见过。”
不是很帅,但是骨相硬朗,很英气。
“那你两是怎么认识的?”看起来挺熟络,连“小宵子”都喊上了。
萧宵的兴奋劲头突然就淡了,眼神望着层层叠叠的人群,眸色比夜色还要深,“团刚解散的时候,公司不管我,我只能接私活,跑去音乐节唱歌,就认识了孔笛,他那个时候帮了我挺多,也给我介绍了不少音乐上的朋友。”
桌上的酒见底,颜辞又叫了两杯,都是不一样酒,她的酒量早就练出来了,已经喝了三杯,没什么感觉,反而更加清醒了几分。
“你不把墨镜戴上?”
萧宵已经有点不大清醒了,“拍到就拍到了呗,上热搜就上热搜了呗,证明老娘红了!”
……
另一个卡座,美女服务员正开一瓶价格不低的红酒,小心翼翼地倒在几个杯中。
几个男人是刚来的,经理吩咐她要好好接待,接待的好这一晚抵她两个月的工资。
一个穿花T恤的男人亲自将酒杯依次递给其他几人,举起一杯红酒,“今天琛哥做东,让我们举杯敬琛哥!”
其他几人附和道:“多亏琛哥,不然咋们哪能喝这么好的酒?”
在这个奢靡又喧嚣场子里,坐着一个自成一派的男人,黑色衬衫,黑色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