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分十一秒。这是我来时的速度。如果你能破了这个记录。我就认你当师傅。”这几乎是慕容雨燕最好地成绩了。打死她也不相信杨华可以破得了。要知道这里距家有三十公里。十二分已经是很快地速度了。平均已经达到了160迈。这里可是市区。就算是晚上。很少人敢飚到这个速度。
慕容清舞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妙。这两个人怎么杠上了。如果其他的事情。她才懒得去管。偏偏是该死的飙车。最让她讨厌地事情。本想制止。可惜慢了一步。强烈的冲劲惯性让她直接躺到了后座上。
“哦吼!!……太爽了。再快点!!”慕容雨燕真是个寻刺激不怕死的主。短短的几秒钟过后杨华就已经顺利地飙到了120。这让慕容雨燕兴奋起来。要知道平时慕容清舞坐在车上的时候。可是从来不敢开快车的。
杨华地嘴角露出坏坏地微笑。有些妖媚。看着后座的慕容清舞打了一个机灵。紧接着发生地事情是她这辈子都不能忘记的。
挂档踩油门。这辆经过改装地Q7好像一头发了情的公驴。动力十足。在黑夜中发出强烈的轰鸣声。尾灯在空气中留下一道有一道的红痕。
迈速表从120直线上升。150……170……190……。速度越来越快。窗户外面的景物变得越来越模糊。吓得慕容清舞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趴在车的后座上一动也不敢动。连告诉杨华慢一点的理智都没有了。
慕容清舞害怕。慕容雨燕可一点也不害怕。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连安全带都没有系。嘴中大呼小叫着。反而非常的兴奋。还不住的拍着车窗助威。
“这两个疯子!”慕容清舞感觉到一阵阵翻呕。好像晚间吃的东西都要出来透透气。用手使劲的按住嘴。这才感觉好了一点。
在这种路上飚出200迈的速度。绝对是玩车祖宗级别的人才能干出的事情。就算有好车。也得有人能发挥出真正的动力才行。千里马始终需要一个好的伯乐。
七分零三秒。顺利到达慕容清舞的家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