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会被边军丘八们一抢而空。”
“文官的人头恐怕会被暴虐的边军丘八做成酒具。”
“我的杨次辅啊。那场面我想想都毛骨悚然,你难道想让这场面出现在眼前?”
杨廷和打了个冷战:“常风兄,我的锦安侯!别说了!我站在皇上一边还不行嘛!”
常风一拍手:“噫!好!咱们大明有句古话,叫作识时务者为俊杰。杨次辅不愧是俊杰。我以茶代酒,提前贺你高升首辅。来来来,干了这一杯,还有三杯。”
半个时辰后,常风走出了杨府。他伸了下懒腰,凝望着天空中的一轮明月。
巴沙迎了上来:“侯爷,事情办成了?”
常风点头:“嗯。办成了。这皮条拉的,不费扒灰之啊不,吹灰之力。”
常风志得意满的回了府。
刘笑嫣道:“出京这么久,憋坏了吧。快去碧云房中吧。”
常风连忙赌咒发誓:“天地良心!我还是最稀罕你。”
刘笑嫣道:“得了吧你。过完年我都五十三了。红事都绝了。我拿啥让你稀罕。难不成走旱路?”
“骑了几个月的马,下身气血不畅。要是不找个正当年的女人顺一顺,仔细害淋症。”
淋症,前列腺炎的古称。(注:所以说,长知识啊!)
碧云嫁给常风时十六岁,今年二十二。正是十八路弹腿横着练的年纪。用后世的话说,简直就是鸭脖子进品牌店——绝味儿。
常风道:“啊,那我今夜就去碧云房里。我不是喜新厌旧啊。实在是夫人一番好意,我不好辜负。”
刘笑嫣笑骂道:“快滚吧!”
常风进了碧云的房中。碧云刚温柔的呼了声:“老爷。”
常风二话不说,上去就把她裤子给扒了.(这一段写的不好看,删了)
男人不服老不行。抠个耳朵眼儿的功夫,事情便罢了。
常风抚着碧云蜿蜒曲折的头发,道:“记得给宫里递个条子。就说老爷我今夜为劝杨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