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洋穿着大棉袄,黑色的裤子,一双棉鞋。
瞪着永久牌自行车。
血红的太阳,一点一点的爬满四九城的天空。
隆冬季节,虽然出了太阳,但空气里还是冷的蚀骨。
街道上步履匆匆的行人,赶着去上班。
突然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擦肩而过,还是个小伙子骑的慢条斯理的。
行人都纷纷瞩目,羡慕的不行了。
六十年代物质紧张,基本大家都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可这小伙子年纪不大,都能蹬自行车了!
好比你吃稀饭,你邻居都天天吃猪肉,细粮了。
怎么可能不羡慕?
她们什么时候才能和这小伙子一样,也有一辆自行车?
她们的年纪还比小伙子大的多,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行人想到这,纷纷叹气,不比也罢,不比也罢。
羡慕,嫉妒,恨,都被说烦了,说倦了。
而苏洋并不知道,他因为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就成了街道上最靓的仔,成了大家频频回头瞩目,羡慕的对象。
这是苏洋第一次来四九城,更是他第一次看到四九城的风景。
虽然是隆冬,虽然是百废待兴,但丝毫不影响它的风土人情,它的美丽。
寒风在耳畔吹着,耳朵都冻的没有知觉了。
苏洋看着天边那一轮,冉冉升起的太阳,他有预感。
六十年代的四九城虽然落后,但会是他扎根,发迹的立身之所。
他也会像那轮新生的太阳一样,冉冉升起,朝气蓬发,前途光明,改变国家的命运,改变时代的潮流,引领社会的风潮。
此时的苏洋,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浑身充满了斗志。
有能力的人是不会抱怨大环境的,而是会想方设法从困境中破局,脱颖而出。
很快,苏洋就骑着自行车,到了轧钢厂工厂门口。
工厂大门的招牌上写着‘轧钢厂’几个大字,格外的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