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逻岗呆了一个星期后,
方队长就安排了我明天休息。
感觉这里还真的挺人性化管理的呢。
但休息也不知道去哪?
唯有打算去找我哥,问下他明天有没有休息,一起吹吹牛、吃顿便饭。
给他拨了通电话,得知他明天没有休息,不过叫我现在可以坐车过来吃夜宵。
反正明天不上班,我立马就答应了。
过去还是有点距离喔,幸亏末班公交车还没收车。
坐了4分钟公交车,到站了走过去也就七分钟时间而已。
回到这里特别熟悉,好像一切都没有变,也好像什么都变了。
街边两侧的商品依然是那么的琳琅满目,
小贩们吆喝声还是不停充斥着耳朵,
川流不息的人群仍然你来我往,
但熟悉的摊位上,老板都换人了。
而我也不再是当初刚刚步入社会的少年了。
当走到以前那个经常和艳喝糖水的糖水店时,
我不禁地停下了脚步,隔着玻璃看着那角落的号桌,
那张我经常和艳一起就坐的号桌。
里面还是年轻恋人居多,
老板娘还是一如既往地别着腰包在走来走去忙个不停,
瞬间数不清的回忆涌上心头、、、、
停留了大概一分钟,便转过身继续前行去找我哥。
“威龙哥,是你吗?”
一阵熟悉又久违的声音。
我不敢相信地抬头一看。
居然是我初恋————王海艳。
一时间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终于,吐出了几个字:
艳,好久不见了。
是啊,好巧啊,居然在这碰上你了。
听说你好像不在制衣厂工作了?
嗯嗯,好巧、、、、
突然的见面,我居然一时不知道跟艳说什么好。
威龙哥,你要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