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出来的是当时主管财务的一个主要成员,不过他声称他对一切犯罪事件都不知情。”果然,小吴如此解释道。
“这个人我知道,当时几个人里就他摘得最干净,那典型不正常。怎么可能一点不知情?就算他当真不知情,其他主犯攀咬同伙也理应不会放过他。但偏偏当时所有主要犯罪成员全都一口咬定他只是被聘请来管钱的。
不过那时我还有另一个案子在跟进,加上这个案子当初很快就宣判了,我就没怎么再关注这个案子的后续,但是我记得我有提醒过胡队再继续找证据吧?”李凯看向胡勇。
不过有一句关键的话他没有说,就是当初这个案子是胡勇主要负责的,并且因为这个案件重大立功表现而得到晋升奖励,他总不好在中间横插一杠,对案件指指点点或参与其中,那会有抢功劳的嫌疑,能在事后再给胡勇提一句醒,已经是顶着得罪人的风险了。
胡勇却摇摇头,“当时这个案子判下来得太快了,而且另外几个主犯也都算得上是极刑,可以说是刚判完就杀了,我后来再想找人问问都没得找。
而且当初那个人认罪态度非常好,一直表现得很合作,判了十年也没有任何过激表现或反应,我就没再关注这个案子。毕竟是已经结案了的。”
胡勇的话也很合情合理,毕竟就一般程序来讲,其实只要案件送审后就和他们没有太大关系了,他们只管抓捕犯人和搜寻证据,至于之后审判等司法程序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来负责,严格意义上讲已经不归他们刑警队的工作范畴了。
如果每一个案子他们都要从破案一直关注到犯人下狱之后的监管,那一辈子恐怕也跟不了几个案子。
“那现在是怎么个情况?怎么才两年多就放出来了?”李凯皱眉。
“还不是那一套,表现良好,刑期一减再减,已经从十年改成八年,又从八年减到五年,然后又说什么因为身体原因保外就医,最后假释。现在人已经出来了。”
说话的,是同组的另外一名组员,当年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