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唐琢磨了一下,联想到下午在片场小胖和李静萍不冷不热的态度,疑惑道:“那该不会是你跟经纪公司又闹什么不开心了?”
小胖之前就跟琼谣阿姨的经纪公司有过摩擦,主要是那经纪公司条条框框太过苛刻,比如经纪公司负责小胖的全球演出事务,却没有一分钱的生活保障。公司接到戏,抽三成,如果没接到戏,就什么都没有。
另外没有给小胖任何演艺计划,还必须要她常住京城,离开两天要口头请假,离开三天要书面请假,不能私自接受记者的采访等等。
而且合同期还长达七年。
这种经纪合约,在小胖还未出名时,等于是救命稻草,毕竟签了琼谣阿姨的经纪公司,能演琼谣阿姨的戏。
但出名了,情况就变的不一样了。
先是经纪公司把她卖给湾湾一家叫什么腾飞的公司一百二十个小时演出合约,拍了一部粗制滥造的《乡野传奇之大黑蛾》,类似鬼怪片那种的,在这部电视剧中才刚满十七岁的小胖不但要生孩子,还得毁容,关键这剧情特狗血,差点没把小胖整出心理阴影。
未等这120个小时的演出合约履行完,小胖就跑了,趁着《还珠》走红,跟父母一起到处走穴。
这下就轮到经纪公司不满了,首先你没有履行完合约,其次商演的收入都往自己兜里装,没上缴公司一分钱。于是乎把在年初小胖演的那部《达摩传奇》的片酬给扣了。
这种事情说穿了是小胖不占理,你默默无闻时,上杆子签了合同,红了就违约,公司当然不乐意了。扣片酬也是正常操作,谁让你先违约的。
至于说合约太过苛刻,那也是你当初自己心甘情愿签的,这会儿却又说不合理了。就算合约不合理,完全可以谈嘛,还不至于闹到撕破脸皮。
听到李唐这么问,小胖骄傲的神情瞬间化作斗败的母鸡,耷拉着脑袋不吭声。
半晌才支支吾吾道:“我想跟公司解约。”
“解约?”
李唐一愣,之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