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雪落山庄,叶青云用雷轰的银子,买了两匹好马。
然后两个人急匆匆的冲着南面赶去。
“师父,我们两个这么着急,到底是要去哪啊?”
“七侠镇。”
“去七侠镇干什么呀?”
“当然是去开客栈了,听说那里有个同福客栈,我打算给盘下来。”
两人一问一答,翻山越岭。
可是雷轰却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了。
“不对呀师父,那同福客栈听说生意好得很,而且红遍大江南北。”
“就我们两个身上这点盘缠,拿什么把同福客栈给盘下来呀?”
雷轰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
这一路上花钱,也清远可是可丁可卯的,多一个铜板儿都不会给店家。
一点没有那种江湖豪侠,纵马高歌的感觉。
其原因还不是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贫穷!
“嗯.....钱财这种东西,乃是身外之物,不需要担心。”
“总之车到山前必有路,反正同福客栈我要定了!”
“驾!”
叶青云与雷轰借着春意踏歌而行。
一路之上晓行夜宿,堪堪几天就已经把雷轰的盘缠全都给花完了。
不过总算还好,这一天距离七侠镇,也就只有几十里的路程了。
“师父,我们已经没有钱了,而且我实在饿死了。”
“为了不让您饿着,我都是省吃俭用的。”
长街之上,雷轰两眼发晕,有气无力的说道。
叶青云怎么会不知道雷轰的孝心,只不过出门在外,就算饿着别人了,也不能饿着自己。
“咳咳....为师其实这几天,是在考验你呢。”
“你的表现,我也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了。”
“看来的确是忠心耿耿,日月可鉴!”
声音有些尴尬,叶青云说完这句话之后,拍了拍雷轰胯下的那匹马,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