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
所谓叉烧油鸡,是用最上等的猪猡肉将其煎皮拆骨,放在铁板上慢火烧烤。
待到五成熟的时候抹上野蜂蜂巢里面的蜂蜜。
再塞入走地红毛鸡的肚子里,一起烤。
待得红毛鸡被烤熟之后,里面的猪猡肉也熟了。
这一个做法得到广大食客的喜欢。
每天的客人都如流水般,络绎不绝。
袁野整理了一下破旧的衣服,面不改色,施施然地走入了肉飘香。
肉飘香人山人海,每一天都生意火爆。
在门口排起一条长长的队伍。
袁野进入之后找到一个小台子,上面贴着一块小木牌,上书“取号”两个大字。
领到号码之后,便乖乖地排到队伍末端去了。
队伍当中站在袁野前面的,是一个大胖子。
衣服颇为光鲜,一身大红长袍,就像一只肥胖的红毛鸡。
长袍用中等偏上的绫罗绸缎编制而成,粗粗的手指带着几个青翠欲滴的碧玉大戒指,暴发户的气息汹涌而来。
感觉到有人排到他身后,胖子立刻转过头来。
看到胖子的面容时,袁野心里不禁一笑,、。
这个胖子的脸上好像就刻着“我是暴发户”几个大字。
肉滚滚的脸颊,皮肤白里透红,一双狐狸眼,时不时透露着狡黠的神光。
最重要的是,他头戴一顶用孔雀翎编制成的大帽子,顶端还镶着一层金,没错,是一层金。
“哼!一个小乞丐也敢来肉飘香?”
看到袁野衣衫褴褛的样子,胖子的狐狸眼中闪过一丝不屑之色。
袁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这里还挺有意思的,一个P都设置得那么灵活生动。
片刻之后,终于轮到他了,而且很巧合的,因为一楼顾客太多,他被迫要和前面的大胖子同桌了。
袁野倒是没所谓,但是大胖子就好像被踩到了尾巴的肥猫一样,喵的一声尖叫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