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十米。
很快,一个雪白毛球进入视线。
毛球缩在草后面,露出一截兔子般的短尾,尾巴动个不停。
徐长庚手一伸,隔空吸住毛球。
这一手隔空取物,千斤重的巨石都能吸过来,却吸不动毛球。
“不受真气影响,有意思。”
徐长庚确定毛球是白虎幼崽,否则不会这么神奇。
随即伸手一指,木剑飞出水池,飞到毛球下方,载着毛球飞到他面前。
徐长庚总算看清毛球真容。
大大的眼睛,额头一个尚不明显的“王”字纹身,全身毛发雪白。
这是只刚混社会的萌虎,远没有社会纹身大哥的霸气。
萌虎大眼睛盯着眼前人类,似乎在好奇这个两脚兽是谁,怎么和自己长得不一样。
徐长庚摸摸萌虎脑袋。
萌虎眯起眼睛十分享受,在木剑上翻了个身,露出肚皮。
“小家伙,叫一个。”
徐长庚手指戳着萌虎肚皮,萌虎舒服地划动四肢,听不懂他的话。
可爱确实可爱,萌的人一脸血。
不过它是神兽白虎啊!
白虎主杀伐,就算是幼崽,也该酷酷的,可爱中带着帅气。
徐长庚脑海出现一个画面。
带着白虎幼崽打架,白虎幼崽仰天长啸,一声“呀~”笑死敌人。
“算了,先养着吧。”
徐长庚把白虎幼崽抱下来,泡进水池中。
白虎幼崽一点不怕水,无师自通狗刨式,四肢刨得飞快。
总算有点用,至少不会淹死。
有这样的萌虎作伴,自己在藏经阁也不会无聊。
这样安慰自己,徐长庚心里好了很多。
一人一虎开始了藏经阁生活。
日子一天天过去。
徐长庚除了“宅男”称号外,又喜提“铲屎官”称号。
有一次,洪洗象来送饭,看到徐长庚养的白虎幼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