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到派出所听到的答复就是杨涛他哥的这种行为是非法侵占罪不是诈骗罪,杨涛应该到法院自诉,而不是到派出所报案,这不归派出所管辖受理。杨涛这几天一直在上网查询诈骗罪和非法占有罪的区别。
诈骗类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一类行为。诈骗罪是被害人在行为人的欺骗下,自愿地将财物交与行为人,是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欺诈行为。
而非法侵占罪则是被害人基于委托、信任等原因自愿地将财物交与行为人支配,并非行为人欺骗所致。
二者的危害行为不同。诈骗类罪的危害行为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非法侵占罪则是非法占有、拒不退还。
二者财物交付与犯罪产生的时间关系不同,诈骗罪是被害人将财物交与行为人是在行为人产生犯罪之后;非法侵占罪则是被害人将财物交与行为人是在犯罪产生之前。
诈骗罪所侵害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非法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杨涛当初在看守所关押的时候,信任他哥,他哥说,‘认识公检法的人可以帮忙把杨涛弄出去,不过要花钱去打点,所以把钱交给他哥保管和使用。’不过杨涛拘留37天以后就被释放了。回来以后,向他哥要钱,他哥说,‘这一个月花了六万块钱打点找朋友办事了’。杨涛当然不相信,两人因此起争执。
后来他哥自知理亏,无奈归还四万,杨涛再向他哥要他的70万块钱,但是这70万存大额存单了,要一年以后才能取。等到了一年以后,他哥又鬼迷心窍以托人办事的理由扣了四万,这其中包括利息两万。70万块钱只还给杨涛68万,他哥知道如果直接不给杨涛钱就是犯罪,所以他编个理由好拿到这四万块钱。反正‘好事多磨’杨涛还要去派出所要求立案报警他哥是在诈骗!
杨涛这几天在早市遇到了一个可气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