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杨涛已经到这个派出所告状不下三次,每次警察都说让杨涛去法院告状,但是杨涛就是不听,不屈不挠地来找警察报案,说他哥诈骗。
现在警察看见杨涛都直挠头,每次都是根据警察拒绝他立案的理由,加以改进。
杨涛接着说道,‘我的70万块钱就在我家附近银行取的,所以应该归你们派出所管!’
那个警察:“你的钱是你去取的吗?”
‘不是,是我哥和表哥秦宇’杨涛回答道。‘我当时在看守所无法去,只能让他俩取钱。不过我有他们取钱时银行取款单上的签名!这不就可以证明我哥把我的钱取走了!’
那个警察说:“这个证明不行,必须有人证明才可以!”一句话,有人证可以,物证不可以,
那个警察说,‘只有你表哥秦宇来证明你的70万钱确实在你哥手里,你哥花的六万块钱才有可能是诈骗。否则就不能证明这70万块钱是你的,也有可能是你哥自己的。再说也有可能他真给你办事,把这六万块钱花了!’
那个警察说完这话,差点没把杨涛的鼻子气歪了。
杨涛立马反驳道:‘找公检法人员办事捞人,这是贪赃枉法的事情!现在查得这么严。谁也不可能办,如果是找工作花六万,我也就认了!这办事捞人的事情谁敢做主,况且我一个月就出来了,也用不着他办事捞人了!一个月请客吃饭花五千我承认,但是你也不能一个月花六万呀。”
杨涛越说越起劲、越说越清醒!那句话说得好:‘辩论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番话让那个警察无话可说,他只好说只要杨涛表哥秦宇来证明,他们就可以立案调查!
杨涛心里明白,‘你可以怀疑一切,但是你没有证据就不能瞎说!’那个警察就是推脱不给杨涛立案。因为如果立案就不好办了。立案要半个月出结果,是批捕还是不批捕?另外也不会轻易给你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怕你上告、发回重审,所以一般警察不爱给,这样会狠麻烦,给他们紧迫感必须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