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应该每天都有新的内容,丰富多彩,充满了惊喜。金兴欣却觉得自己的留学生活十分单调。每天只在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和住处之间来回。周末金兴欣常和系里的博士生们一起去酒馆喝啤酒,说是大家轮着买酒喝,但他蹭酒喝的时候多。他不喜欢和中国同学扎堆。英国的假期多,一放假就是许多天,这时候本地的学生大多回家。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到处都静得让人发慌,偶尔仅能看见几个外国学生的影子。金兴欣当时三十五六岁了,鬓角已经发白。他长得无论如何不能算英俊,一只扁平的鼻子,颧骨很高,嘴唇比较厚。如果黑人总统曼德拉把脸用强效增白霜漂白之后大概就会变成金兴欣的长相了,只是他又没有曼德拉的精神头,因为他的神态中有难以捕捉的一丝凄苦。金兴欣的妻子和女儿们还留在帕尧山区。英国的这所大学给他免了学费,但生活费还须自理;又须负担妻女的生活,他平日里总是能省下一便士就省一便士。他虽不愿与中国同学多来往,但有时还要去中餐馆打工,与餐馆里的中国人还是必须来往的。以他的经济实力他无法把农村妻女接出来。留学英国的中国同学大部份来自大城市。他不愿意与其他中国人多来往的原因不是狂妄,而是极度的自卑,或说是在极度自卑基础上残存的一丝自尊。他觉得他们看他时眼光里多少带着些怜悯和嘲笑。他想躲开这种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的怜悯。在无工可打的时候,他想尽力过得充实一些,就参加了多半由英国老太太组成的圣经学习小组。但他以为留学生活大概就这样,昨天跟今天没什么不同,明天跟今天也大概不会有什么不一样。这一天,金兴欣打开信箱,发现生活中还真的有惊喜。
他收到了一封发自法国的信。他楞了一下,看看发信人,吴寒雪,急忙扯开了信封。看完信后,心里一阵感慨,小丫头自己出来了。他认识吴寒雪是在曼谷的一所大学里。那时她是二十出头的硕士生,在研究生院实习,教研究生们第二外语。
吴寒雪学生的岁数大多比她大。金兴欣当年非当她的学生不可,尽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