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1 / 3)

一日,南泯路过破庙,恰巧他从道观带了点馒头,便去送点给那穷书生。

从南泯记事起就开始浪迹江湖,他不仅干过脏活累活,还要过饭,蒋南是一位接济他的术师给起的名字,那位术师送他书,教他认字,后来的后来,那位术师也过世了,直到南泯十六岁那年遇到了江命词,只因南泯天资太过人。

江命词常告诉南泯:心不死则道不生,不是让你看透看破变得冷漠,而是你看透看破会心如止水,别试着看透万物,会看不透自己的心,万物皆有天命。

南泯那时总觉得自己很懂。

“喂,你在吗?”

郑泯闻声出来,门开了一点,南泯下意识的往里面看去,破庙里面很干净整洁,甚至房梁上的蜘蛛网都没了,南泯好奇便多往里面瞅了几眼。

“小道士,又见面了,你怎知我在这?不过我这是有什么妖魔鬼怪吗?”

“啊,不是啊,我路过,看你一个人怪孤单的,给你送点馒头。”

郑泯对着他淡淡一笑,五月份,在枝繁叶茂、人迹罕至的山中,清晨吹的风还是有点冷,不过那是对于衣着单薄,饥一顿饱一顿的穷酸书生来说。

那笑容,让南泯如沐春风。

南泯把馒头往他怀里一捧,说了句还有事情便离开了。

等南泯来送衣服时,郑泯说作为报答,他要去逮野兔子,然后用前段时间挖的荠菜混着兔子肉包饺子吃,南泯一听捉兔子便一同跟去了。

“这是一个捕猎的老伯送给我的弓箭,我现在已经会用了。”

南泯看他拉个弓都费劲,还捉兔子呢,兔子若是再大点就能追着他咬,南泯一把抢过弓箭,说要给他示范一遍。

“看着啊,我射它的腿,它受伤了柳跑不远,我们再去捉。”

南泯开弓,一箭射中了兔子的腿,郑泯满眼羡慕。

二人顺着兔子留下的血迹追去,兔子是逮到了,怎么前方还有血迹,二人继续顺着血迹前行,原来是只黑猫啊,但南泯察觉到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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