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巴了!”
霍金斯信心满满:“放心吧,以相同的兵力,欧罗巴人对战这些东方小个子。
火枪也比他们多,再打不赢,我把脑袋割下来,你带回去给女王谢罪!”
德雷克回到了自己的旗舰上,这是他的习惯。哪怕在不列颠时,他晚上睡觉也要上船睡。
就像他的血管里流淌的就是海水一样,离开海浪的摇动,他连睡觉都不踏实,他就像鲸鱼一样,偶尔离开大海只是为了呼吸。
送走德雷克,霍金斯陷入了沉思。经过和萧风的两次交手,他心里其实并不像说的那么有底气。
萧风不讲武德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大明军队的那种连发火枪也确实很让人头疼。
幸亏只有大明的军队才装备了,要是对方的联军都装备了,对拼起来,自己肯定完蛋。
不过想想也知道,这是不太可能的事儿,就是萧风想这么干,大明的皇帝也不可能同意的。
大明保护联邦属国是一回事儿,把最先进的武器交给联邦属国是另一回事儿。
干儿子毕竟不是亲儿子,万一哪天干儿子忽然觉得自己行了,不肯郁郁久居人下怎么办?
所以自己要面对的大明联邦,大概是这样的武器分布:拿着连发火枪的大明军队五万人左右。
拿着普通火枪的大明军队和联邦军队十万人左右,其他拿着弓箭等冷兵器的联邦军队十万人左右。
人数上大明联邦更多一些,但霍金斯有自己的优势。除了对欧罗巴的士兵充满自信外,他还是防守的一方。
之所以霍金斯可以放心防守,是因为他坚信在海战中表弟必胜!欧罗巴的战船从数量到经验都占据绝对优势!
大明虽然有几艘宝船,但掩盖不住联邦战船全面落后于欧罗巴的现实。而想要只靠这几个宝船战斗群来打赢这场东西方的海上决战,显然是痴心妄想!
而且海战不比陆战,大明的连发火枪也起不到优势,海战主要靠打炮,打枪意义不大,俗话说,打十枪不如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