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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1 / 3)

阿发深知一个特工,或者杀手,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感情。亲情、爱情,一旦有了,那便是弱点,往往成为致命的原因。趁着自己现在孑然一身,没有什么牵挂,不猛干几票,就太可惜了。所以,他的行动计划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

而在阿发眼里,金三爷长得象猪,也确实是一头金猪。别看金三爷势力很大,但隐在暗处的象阿发这种级别的人物,绝不是他能够对付的。因为金三爷已经不是街头搏命的小混混,他有财产,有家人,这是他的弱点。在阿发看来,越有身家的人,越是没了锐气,越是怕死。

简单而直接,或者说是粗暴,既然以吓为主,那便弄得动静大点,弄得更血腥一些,才有威胁和说服力。

马车由远而近,疾驰过来,在拐弯处放慢了速度,路旁便是几棵大树。而这周边,刚刚有形成独立式花园住宅区的迹象,却还保持着不少低密度郊区的风貌,行人比较少。

拐过半个弯,一棵小树横倒,挡住了路,车夫勒住了马匹,向车内汇报着什么。戴着头套、只露出眼睛的阿发施施然地走了出来,站在车前,双手环抱在胸前,歪着脑袋,斜瞅着。

“妈拉个巴子!”和车夫坐在并排的保镖跳了下来,边走边骂着:“哪来的赤佬,劫道劫到三爷头上,真是活腻了。”

阿发知道必须杀人见血,这些人,跟着金三爷没少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单只贩卖**,就不知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呢。他这样强化着心理暗示,慢慢张开了手臂,闪出黑洞洞的枪口。

呯,一声闷响中,保镖扑通倒了下去,没有惨叫和哀嚎,近在咫尺的距离,一枪爆头。

车夫吓傻了,呆若木鸡地坐在车上,眼睛一眨也不眨。

洋枪,在那时候是非常罕见的。别说平常老百姓,就是租界里的普通巡捕,也是不配发的。即便到了一九零五年,京津的大盗康小八依然能够凭借一把左轮纵横难挡,令人谈之色变,成为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罪犯。

“金三爷好难请啊!”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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