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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前世》 第一章 卢四象(2 / 5)

杂的使唤佣人——这是被傻缺的影视剧带歪了。

其实都不对。

那时候,所谓“家丁”,跟“下人”有很大区别。帮佣的下人,有长工也有短工,当然,也有时间太久双方产生情感以后跟一辈子的,但,下人不用改姓,永远算“外人”、家丁则要改姓,算“自己人”——可以理解成“这个‘家’里地位低一些的‘自己人’”。不仅吃喝拉撒零钱花费啥的你不用操心,连娶媳妇养老乃至死了安葬,一切都由家主负责包了。这种情形下,家丁自然会对主家有极高的忠诚度,哪怕是卖命都在所不惜:主家会记着这份情义,此后一家老小的照顾不必说,孩子甚至可能会跟府里的少爷一起读书成长。

是家人就能吃饱饭,卢四象的个头和力气蹭蹭的长,短短几年,便成了个高出常人半个头的壮小伙子(明朝人平均身高一米六左右)。卢家除了师爷,就属他认字最多,所以卢勇也格外偏爱,手把手教他武艺,后来索性又给他入了军籍,做了自己的亲卫,再到后来,干脆认了义子。如果没有后来的惨祸,关盛云很可能最后能混到个千总,或者游击,在边关终老。

那些年虽然明里暗里开了马市,蒙古族同胞可以用骡马牛羊换一些布匹粮食盐巴铁器啥的,但边关一直说不上有多太平:大动干戈倒没有,双方三五成群的骚扰时而有之每每不绝。不过对此,无论是这边的朝廷还是那边的部落汗王爷,也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以当时的通讯和交通条件,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不可能管得过来。

宣府镇在主防线外百里设有若干前哨,驻军十几人到几十人,职责是为了预警。小股的北虏不用搭理,他们啃不动据点——话说回来,撑死存了几石杂粮的半永久性据点也没啥油水啃头、看到举族来犯的大队人马,点起烽火后跑回来就是了。

烽火台的士兵们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选拔标准倒不是什么思想过硬武艺高强,而是——你有家小。对面的北虏要是大举来犯,你吓的直接投降或者忘了报警就跑咋办?有家小,事情就好办了: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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