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惟眼看着再次她走向庄呈昀住的那座四合院。
她知道她应该立马站起来离开的,但就是莫名的,她想留下来。
没过一会儿,李秋雨就回来了,手上多了双簇新的白网鞋。
“本来是打算买来跳舞的时候穿的,最近有点忙一直也没顾得上,你先将就一下吧,我看你的脚挺小,可能得踩着当拖鞋才行,不然怕是容易摔。”
季惟没说啥,只低头穿鞋。
脚上开的口子并不大,这是血流得有些凶猛,白网鞋一套上就染了小片红。
“不行不行,我看我还是送你去医院吧,地上本来就不干净,万一感染了细菌会很麻烦的。”李秋雨不放心的蹲下来,亲自替她检查伤口。
那么精致的一双手,就这么毫不嫌弃的摆弄起她那双被尘土和血迹糊得有些磕碜的脚上。
季惟有些看不懂了。
李秋雨跟庄呈昀很像,但是又似乎有些不太一样。
她很少见到这种善良得一点余地都不留的人,一时间竟还有些不太习惯。
“不用这么麻烦了。”她指指那处四合院,“那是你家吗,我刚才看到你进去了,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给我点吃的,我有点饿。”
连鞋子都放在里面,他们之间的关系肯定很亲密吧,就算还没有结婚,说不定也已经半个家。
李秋雨略微有些迟疑,“那儿是我一个朋友家,其实并不是太方便,不过我想应该问题也不大。”
温柔的细眉几不可查的轻拧了一下,很快就重新舒展开来,她重新朝她伸出手,“来,我先扶你起来。”
“好。”这回季惟没再反对。
李秋雨依旧没去管她的自行车,搀着季惟的胳膊,一步步把她往四合院送。
她的个子在女性中算是拔尖,身量纤细又匀称,因为长期练舞的原因,修长白净的颈项总能保持最完美的姿势,像一只优雅的天鹅。
不是她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季惟觉得,如果她是男人的话,可能